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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客家委員會推動特色產業人才培育及創新加值計畫補助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以客會產字第10866018721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計畫補助作業要點」,茲檢附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規定)1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旨揭要點修正內容,詳如發布令附件,並可至本會網站(www.hakka.gov.tw)首頁/ 法令規章/產業發展類項下查詢下載。